| 鸡爪是一味佳肴,卤制时先用姜酒去掉了膻味,火候恰到好处时一一皮离骨。它还有一个漂亮、典雅的名字——“凤爪”或“香酥凤爪”。
想吃鸡爪,如今易如反掌。生的、熟的,带骨的、去骨的,红烧、卤汁、白的,辣的。还有专门吃鸡跖的,学起“齐王之食鸡也,必食其跖,数千而后足。”
想吃鸡爪,在上世纪70年代前,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一只鸡只有两足,想吃鸡爪时还得出手快、落箸快,才可能逮着一块半爪的。
好食鸡爪,温州人是出了名的,尤其是在上海。上海是当年华东诸省惟一的口岸,食品出口多数安排在此生产,仅梅林罐头厂一家生产出口贵妃鸡(鸡翅)罐头和鸡肉罐头,日宰活鸡数以万计,而且都是公鸡。全鸡爪(距、跖、趾)却成了“下脚料”,于是由食品公司回收加工成熟鸡爪卖,叫香酥凤爪。就在市中心的南京东路安排了第一食品商店。温州人消息灵通,一传十,十传百,还“漂洋过海”,传到了温州。温州人都知道了上海有鸡爪卖。温州人买鸡爪成了第一食品商店的常客,一买就是四五公斤,令上海人大为不解,又感到好奇和惊讶。
食品店的营业员把鸡爪秤成半公斤后,装入牛皮纸纸袋,一袋一袋地缚好。温州人买一次,营业员得要忙上大半天。以后,他们了解到鸡爪是带到温州去的,每逢船期时,便准备充足的鸡爪,还将它包装好,5角(半公斤左右)、1元一包。这样,两方面都感到方便得多了。
温州人好食鸡爪,是“一路吃出来”的。大包小包往旅馆里拎,房间里吃出一大堆。在轮船上,床当凳子,椅子当桌,一吃便是一堆。遇上盛夏、初秋,许多人在轮船走廊(甲板)上一坐,海风拂面而来,几分凉爽。把鸡爪“一摊”,肴香扑鼻。“单打”的啤酒一瓶;“双打”的、三五成群的,熙熙攘攘大家一起吃个痛快。可以说,这就是那个年代的一种高级享受。
温州人买的鸡爪,绝大多数带回了温州,一只红白相间的网袋,像5角一包、一元一包的鸡爪就可装二三十包。网眼大,又透气,又透风,往轮船的舷窗外一挂,好像是大自然的“冰箱”。当年“带东西”的风气很盛,什么东西都是上海货好,你要这,他要那。出差一趟上海好似跑一回“单帮”。乘船的几乎没有一个人是空着双手的,不是手拎的、肩背的,便是肩挑的。回到家里还顾不上休息,你一包、他一包的要赶快去送,不然,鸡爪会变质的,弄不好“做媒人还要赔女儿”呢! |